互联网上的乌合之众

2024-02-25

乌合之众

在以前,一个女人只能吸引同村的某几个男子,一个商家能影响到的人群就是周围居民,除非这个商家是连锁店覆盖全国,所以在互联网公司出现以前,纳斯达克上靠前的公司都是诸如沃尔玛这种,门店开很多覆盖范围广然后又能以低价吸引大批用户的人…
 

而互联网出现,让很多公司能快速吸引大量的人,这也解释了很多互联网公司壮大的速度比传统公司快,比如“Google 用了 12 年的时间才达到 10 亿用户,而 Instagram 用了 8 年。TikTok 则仅用了 4 年的时间就达到了 10 亿用户”等。
 

当前互联网,个人第一次拥有了“媒体”,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对普通人来说可以影响到如此的多的人。要知道米国当年的好几位总统因为率先用了新媒体而赢得选举,本质上其实都是因为可以快速影响到更多人。
 

《乌合之众》说当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,智商就会下降。在网络上,人以群分,大家聚集在自己的小圈子,圈子的“品味”相同,互相“激励”,但实际上很可能外部的世界已经变化,这些人可能还沉浸在那个信息闭塞的世界里,更不用说当下互联网公司用算法来给用户喂食的内容推荐机制,导致用户接受的信息过于单一,形成信息茧房。如果可以去看下那些当年买房获益的那些人,不少人依然看好房子。这里我不是要反对房子不好或怎样,由于特殊的历史进程,房子有巨大的涨幅无可厚非。但如上面所说,当互联网出现后,网络效应才是快速积累人气(或钱财)的好方法… 
 

在互联网上,几乎把所有人汇聚在一起,等同于把大部分人的钱都聚在一起。其实仔细想想,为什么以前只有大城市才会有高楼大厦,因为汇聚的人多,所有那些去大城市工作的人,赚的花的每一分钱其实都是在为这个城市做贡献,所以才能立起来那么多高楼大厦。同样的在互联网上,大家都用钱投出自己的一票,所以才能造就那么多所谓的抓住互联网风口的年轻人,这些人不用去经历所谓的“岁月”,就能获得巨大的“财富”,本质上是他们能影响比以前更多的人...
 

然而,不管是“28定律”还是“什么4%本科生率”亦或是“这世界都是草台班子”,其实都在告诉我们一件事,多数人其实都不聪明。而互联网上把如此多的不聪明的人汇集在一起,这些“乌合之众”稀里糊涂的赚钱稀里糊涂的亏钱,然后把这些东西诉诸于“运气”。运气固然是人生非常重要的决定因素,但理性才是关键,不无脑参与,在风起来时参与,在风停前离开。正所谓那句话,我们不需要比老虎跑得快,我们只需比其他人跑得快...

注:互联网上每个人都倾向于展现自己最好的一面,我也不例外,请不要完全相信我写的,请独立思考..